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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复须知

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8号)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,2019年7月1日起,全国信用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由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统一受理,请按照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在线提出申请。“信用广东”网站将根据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同步修复结果并撤销公示。

相关指引

信用修复指南

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行政处罚修复流程指引

办事指引

行政处罚信息
异常名录信息
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
行政处罚信息
申请窗口
1.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公示的广东省所有行政处罚信息,应向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申请修复,由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统一受理、审核,无须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二次申请。
2.仅在“信用广东”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,应向“信用广东”网站申请修复,由“信用广东”网站统一受理、审核。信用主体经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后登录“信用广东”网站,在线提交申请材料。
法规依据或管理规定
1.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
2.《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
3.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》
4.《广东省深化信用修复“一口受理、一次办成”改革 办好信用修复“一件事”工作方案》
修复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的:
1.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,纠正违法行为。
2.达到最短公示期限。
3.公开作出信用承诺。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,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。
申请材料
1.《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》(授权经办人提交修复申请时使用)或者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》(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提交修复申请时使用)。
2.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(如缴交罚款的收据或《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表》、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其他相关整改证明材料)。
3.《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承诺书》
办理时限
7个工作日。
我要申请 前往 “信用中国” 修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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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
行政处罚信息
异常名录信息
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

申请材料

行政处罚信息
材料一

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.doc 模板下载
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.docx(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提交修复申请时使用) 模板下载

材料二

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表.docx 模板下载

材料三

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承诺书.docx 模板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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